Search


#黃牛票 #演唱會 #aMEI
阿妹這個月馬拉松式的辦演唱會,好興奮RRRR...

  • Share this:


#黃牛票 #演唱會 #aMEI
阿妹這個月馬拉松式的辦演唱會,好興奮RRRR(雖然我不會去看)
但每次有演唱會的地方就有黃牛,不只不尊重歌手更虐殺歌迷,根本是發戰爭財。
黃牛這麼討厭,有辦法治嗎?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 
🎸鐵路法處罰黃牛【鐵路車票】。
 
依照鐵路法65條,對於那些「購買車票加價出售」的人,按車票張數處每張原價5-30倍的「罰鍰」。
  
🎸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黃牛【演唱會票】
 
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這麼說:
 
「非供自用,購買運輸、#遊樂票券 而轉售圖利者,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。」
 
💡問題來了:演唱會的票,算不算「遊樂票券」?
 
實務上一直沒有判決提到,直到去年終於有一件案子進入法院。
105年底五月天演唱會,一樣被黃牛集體衝撞,有人就在臉書公開出售自己搶到的票,原價3880的票賣到15000,被網友檢舉而移送法院,最終處罰鍰5000元及沒入門票。
 
但由於是罰鍰,所以這些黃牛再78,除非有駭進系統或是有做假票而涉嫌詐欺,最多是被行政機關罰個錢繳完就沒事了,不會有刑事紀錄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 
演唱會黃牛惡在哪裡?
從法律或經濟上來看,好像只是單純的買賣契約,利用自己的時間或能力買票(守電腦秒買或是找人幫忙搶),低買高賣,願者上鉤。
 
但對於歌迷來說,去熱愛的歌手的演唱會,是一期一會,錯過了今生就再也沒有來世。這種時代感的追求、現場的支持、狂熱的崇拜,不是單純票價可以反映的。
 
抓住了歌迷的這些心理,利用了歌迷的這些情感,操作人性來賺取暴利(黃牛真的很貴),這種低劣的行徑才是黃牛真正可惡之處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本粉專以探討時事新聞的法律分析和提供實用法律知識為目標,更歡迎大家一起討論法律問題。   如有法律諮詢、法律案件的需求,請經由事務所電話聯繫,或是透過事務所的Line聯繫,謝謝您! (喆律法律事務所Line請見:https://line.me/R/ti/p/%40chp0509w)
【律師談吉他】 藉由新聞時事的法律分析 讓你知道法律一點都不難; 提供?
View all posts